本报讯 记者黄平、通讯员陈逸宁报道: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浙江省的选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路径。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业创新的伟大实践中,是浙江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的基本前提。
浙江以完善大调解体系为重点,着力提升维护群众权益水平。在诸暨市采访,记者了解到该市全面制订了试点工作“路径图”和“时间表”,使社会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从短期治标向长效治本转变。诸暨市委书记王继岗说,新组建的医患纠纷、法院诉前、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六大专业调解中心,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同时,浙江不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3年累计完成“富民惠民”十大工程项目投资2330多亿元。2010年,浙江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高达90.1%。
社会管理是治理更是服务。舟山市创造性地推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一抓手,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管理服务资源、推动社会管理向末端延伸,形成了城乡并举、各方联动、优化服务、动态管理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模式。目前这一模式已在浙江全省推广。
服务还从社区延伸到了农村。浙江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和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提高村级民主监督水平,加强了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介绍,村务监督委员会缓解了农村基层矛盾和干群关系紧张,干部威信和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热情随之提高。
从不断完善的大社保、大救助体系,到城乡、区域“鸿沟”的逐步弥合;从省党代会代表列席省委全会,到公民代表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纵观浙江这些年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时时处处、方方面面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也带动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各方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