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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中央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2007年和2009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评选表彰两届全国道德模范,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两年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人民群众投身道德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楷模。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道德建设,今年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群众推荐、组织审核、全国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会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郭明义等54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李桓英等260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再创佳绩。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11年9月20日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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