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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融中心建设系列报道④
科学合理地布局金融中心
本报记者 赵晓强

□ 金融中心的建设首先要有清晰定位

□ 地方政府应更注重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

□ 金融中心的建设要科学、合理、有序开展,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

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金融中心建设领跑的是上海、北京、深圳三个城市,其他城市的金融中心建设正在快速跟进。

简单对比上海、北京、深圳三个金融中心,可以看到金融中心的建设首先要有清晰的定位。

上海是我国经济的中心城市和金融中心,拥有较完善的证券、外汇、黄金、期货等金融交易中心,其交易功能优于北京;以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和功能而言,上海更有可能成为辐射亚太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同时,上海在近代史上曾是全球闻名的资本交易市场,随着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家战略的推进,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

北京是“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金融监管部门的所在地;是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知名企业等总部所在地,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等重要结算性的金融服务机构所在地。因此,北京是天然的金融监督与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人才集聚中心。

深圳对自己金融中心发展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深圳主要是根据深圳的特点和深圳的优势,在金融方面寻求差异化发展”,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而言,一是依托和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加强深港金融合作;二是深圳拥有多层次资本市场,要巩固和发展在资本市场方面的优势;三是深圳是一个创新型城市,在金融创新方面着力较多。

前不久,江苏省金融办与南京市政府提出,到2020年,将南京初步建设成具有较强吸纳、辐射和拉动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城市。而在民资发达的浙江,也拟出了一份金融路线图:建设金融强省。《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

浙江大学教授史晋川认为,浙江省提出的“两个中心”,有利于实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错位发展,从而形成良性互动、互惠互利的发展格局。江苏银监局分析师蔡友才对浙江提出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则持保留意见,他认为江苏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招商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中心总部就落户江苏,其业务范围已辐射长三角、珠三角。

金融中心的形成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资金的流动是追逐利润和效益,不是按行政区域进行流动的。如何统筹规划各地金融中心发展,清晰定位,避免在目标模式不明的情况下盲目恶性竞争,值得认真考虑。

记者曾在许多城市参观过政府大力支持的“金融一条街”,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金融机构入驻,对高级金融人才则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金融一条街都建设得非常漂亮,许多成为当地的地标性建筑。

其实,除了金融中心建设的各项硬指标,地方政府应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树立诚信意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金融机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正如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大为所说,只有真正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金融中心的建设才有意义。

金融机构一方面对经济建设有巨大的支持作用,但一旦产生风险,其破坏力也是巨大的,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破坏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因此,在金融中心的建设上要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展,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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