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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设立企业集合资金信托
徐 辉

本报讯 为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前,厦门市在福建省率先设立省内首个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这也意味着厦门中小企业有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据了解,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厦门市经发局牵头,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资金信托规模为1亿元,信托期限为2年,按年付息,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该计划将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借款金额安排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年。

当前,厦门市企业融资以银行融资为主,贷款难现象较为突出。集合信托是通过发行信托直接向社会筹集资金,在融资期限、规模、利率等方面较银行贷款宽松,而且资金使用受限也较少。同时相对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能帮助企业部分解决固定资产贷款困难的问题。

另外,企业参与集合信托,意味着企业获得了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和投资者的认可,提高了企业的市场认可度,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获得其他金融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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