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20日电 记者祝君壁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今天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中央企业已全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其中有99户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企业的一级职能部门。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总体呈现逐年明显减少态势,75%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已妥善解决。
截至6月底,已有117家中央企业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1155家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中有1058家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