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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已全部建立法律事务机构
记者祝君壁

本报太原9月20日电 记者祝君壁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今天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中央企业已全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其中有99户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企业的一级职能部门。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总体呈现逐年明显减少态势,75%历史遗留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已妥善解决。

截至6月底,已有117家中央企业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1155家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中有1058家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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