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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们需要多少个金融中心
本报记者 贺浪莎

目前,我国累计已有2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立金融中心,包括国际性金融中心或区域性金融中心。“但事实上一个国家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金融中心,哪怕是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在全国也不会有二三十个,这里面存在一个彼此竞争和资源分散的问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直言以对。

要回答“我们需要多少个金融中心”这一命题,首先应该弄清楚的是:到底什么样的城市才能称得上是“金融中心”。

金融中心建设提速

从广义上来说,金融中心是指聚集了大量金融机构和相关服务产业,全面集中地开展资本借贷、债券发行、外汇交易、保险等金融服务业的城市或地区。

对于“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有关资料显示,国际金融危机前的比较约定俗成的基本标准是:日均外汇交易额达到100亿美元;外资银行至少100家,外资非银行中介机构至少200家;海外银行贷款总额至少达到200亿美元左右;至少200家外资公司或银行机构选之为地区总部所在地。

例如,早在1998年,纽约的日均外汇交易额就已是6373亿美元,伦敦则为3509亿美元,而我国上海外汇市场2007年的全年交易额也才2万亿美元,平均日交易额仅80多亿美元。

对于“区域性金融中心”来说,国际上通用的是指国际性的金融中心。例如国际上公认欧元区的区域金融中心是德国的法兰克福,亚太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除了有日本的东京以外,还有我国的香港。

“这与国内目前多个城市主要采用的提法并不相同。”有关专家指出,现在国内的这个概念是为了适应和满足我国差异较大的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国内不同层次金融中心的建设而提出来的,比较具有“中国特色”。

除了上海和北京提出建设国际性的金融中心外,其他城市多为表示要建成国内某一区域的金融中心。例如广州志在建成珠三角区域的金融中心,南京、苏州等在暗自争夺建成泛长三角区域的金融中心,重庆、成都和西安在竞争建成我国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天津要与北京竞争建设我国北方的金融中心,武汉则要建成中部的金融中心……

东中西部各个区域的金融中心,到底有个什么样的建设标准?各地各有规划指标,但全国尚无定论。像上海、北京、广州、南京等,对自己的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培育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数量,以及建设区域支付结算中心、相关交易所等,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时间表,如果这些目标能够实现,相信对该区域经济的发展将能产生比较明显的促进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并非只能有一个金融中心,国内金融中心可以分为不同层次并表现为不同的功能特征,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早在2007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就在调整服务业发展布局问题上提出,“选择辐射功能强、服务范围广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立国家或区域性金融中心。”应该说,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建设若干区域性金融中心也必将助力我国高端服务业的加速发展。

况且,“金融中心”之间也并不完全表现为竞争关系,共同的利益导向会诱发相互合作的需要。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每个金融中心的禀赋能力有限,在业务内容上可能各有侧重,辐射区域也有所差别,所以基于业务分工和区域分工的优势互补能够产生外部经济性,然后在合作的过程中提高各自的竞争力。  

例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到2020年上海将建设成为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地位相符的国际金融中心,而目前已经是重要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与上海则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合理定位。单就人民币业务来说,香港将主要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上海则将成为人民币在岸金融中心。这两者有一定的竞争,但由于金融发展阶段和定位不同,因此,今后更多的将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北京洲通投资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张锴提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不单是交易规模和种类的增加,更应该是配套机制与制度的完善,重点包括: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更加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

金融中心建设不能脱离实体经济

目前许多城市争创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良好愿望在于,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来服务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他们所做的工作多是完善城市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金融环境,进而对周边经济相对不那么发达的城市和地区产生溢出效应和辐射效应,然后逐渐发展成为该区域的金融高地。

有专家指出,有些城市是否有必要提出建设金融中心值得商榷。实际上,这样并不利于该城市在国家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找到自己适合而独特的定位。

尽管贺铿认为一个国家不可能产生那么多的金融中心,但他表示,“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我认为‘十二五’时期应该针对一两个城市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扶持,创建中西部金融中心,为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本借贷和保险业服务等金融支撑。”

“总的来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行经济转型都应当在实体经济方面下功夫。”贺铿告诉记者,“我不赞同滥提创建金融中心,更不赞成部分城市将金融产业当作支柱产业来发展。”

金融业的基本功能是为发展实体经济融资,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业无价值可言。发展金融业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实体经济,而不只是追逐金融利润。因此,在国际金融危机后,许多国家又提出了“重新工业化”的问题。“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金融产品创新就是投机,这是产生金融危机的根源,是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必须要认真吸取。”贺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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