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她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自此之后,她信守这份承诺和责任。2007年,她倾力帮助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患者;2009年,得知患者病情复发后,她再度为其捐献骨髓。她就是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助理厉莉。
厉莉说,捐髓的经历让她体会到一个道理:人只有为别人做点事情,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
厉莉的爱心和执著也体现在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面对农民工追索工资的案件,厉莉对这些急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耐心沟通了解,妥善处理案件。“真没想到厉莉法官的态度这么好。把案子交给这样的法官审理,我们放心。”农民工兄弟这样动情地说。
(据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