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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台办表示
力争为台企打造稳定公平有利的投资环境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 记者朱磊报道: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大陆各有关方面非常关心台商发展、重视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努力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近几年,大陆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和措施,帮助解决融资困难、开拓大陆市场,切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范丽青表示,当前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大陆台资企业的发展面临新挑战。近期,国台办专门派出调研组赴广东、江苏、浙江等台资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深入调研,广泛搜集和具体了解台资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针对台商反映比较集中的成本上升、出口市场萎缩、资金和劳动力短缺、土地纠纷等问题,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和省市政府深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台资企业。

据介绍,最近广东省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支持“三来一补”的台资企业创立内销品牌,建立内销市场网络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台企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台资企业流通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对台资企业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等,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申请程序和条件;同时,将进一步清理涉及台资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范丽青介绍说,福建省最近提出,将对台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所得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台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生产性企业向服务业转型;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并予以资金支持。辽宁省也提出,将对在大陆上市及收购境外科技型企业的台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和补贴。辽宁省正在全面清理台商在辽投资的相关纠纷事件,力争为台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范丽青说,台商投资集中的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也将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并提出措施,帮助台资企业发展。总体而言,不仅要帮助台商解决眼前困难,更要力争为台资企业打造一个稳定、公平、有利的投资经营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又讯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生效已经满一周年,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总体而言,ECFA的签署实施促进了两岸货物贸易规模的扩大,加速了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带动了两岸产业合作的发展,不仅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提供了机制性的保障,也对扩大两岸经贸往来,密切两岸经济联系,促进两岸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这是一份得到了两岸大多数民众肯定和赞赏的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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