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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销药费不出村
本报记者 孙潜彤

9月8日上午,一见到记者,出院不久的沈阳市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新民村农民魏凤华就高兴地说,“这回看病方便了,在街道卫生院看病,在村里就能报销医药费了。”

因患冠心病,魏凤华今年8月8日就近到兴隆台街道卫生院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住院费用为2967.35元,合作医疗补偿1927.15元,在村里卫生室就能报销。

以前住院,魏凤华需要跑15公里路,到沈北新区卫生局才能报销医药费。医生告诉他,沈北新区在沈阳市率先推出了“新农合”村村联网报销医药费的新举措。从今年开始,沈北新区投资78万余元实施了村级“新农合”网络化建设、更新、改造工程,将“新农合村级统筹补偿”和“农民健康档案”均纳入网络管理系统;出资10余万元,将合作医疗证更换成医疗IC卡。在全区的各标准化卫生室进行了网络化管理试点,16万参合农民不出村就可得到“新农合”的报销补偿。

魏凤华拿着药费单,持合作医疗IC卡到村里的标准化卫生室结算时,合作医疗补偿款部分由村卫生室即时垫付给予补偿。而下一步的事就由村卫生室完成,将村民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经乡(镇)卫生院审核后即时结算,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过审核,核准后拨付补偿款到乡(镇)卫生院。

记者发现,因为距离近,沈北新区的村卫生室医生大多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对村民免费测血压、免费测血糖,对发现的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时纳入慢性病管理,每年4次进行面对面随访,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免费康复服务,对行动不便需要输液的患者设立家庭病房,免费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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