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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巧解难题助乡邻
——记伤残退伍军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李洪华
本报记者 单保江 通讯员 高雷鸣

“处事不妨悠着点,谨防开口像恶龙。言行举止文明点,力戒仗势逞威风。遇到纠纷冷静点,道德法律要遵从……”

这些朗朗上口、明白易懂的打油诗句,是山东省定陶县伤残退伍军人李洪华写出来的。李洪华是义务为村民服务的调解员,为了让乡亲们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编写了化解矛盾的打油诗,印成小册子,免费发到群众手中。32年来,李洪华以残疾之身,跑遍千家万户,宣传法律知识,调解各种纠纷。经他调解后化干戈为玉帛的各类矛盾纠纷达500多起,受到了群众赞扬。

李洪华是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人,1951年出生,1969年入伍,1973年入党。他在部队期间,曾多次受到嘉奖。训练中的一次事故使他右腿残疾,无法站立,生活不能自理。为了不给部队增加负担,他主动要求复员回乡务农。

回乡后,李洪华决定为乡亲们做点事情。他听了一位邻居的建议,开始义务为乡亲们调解矛盾纠纷。

那时,李洪华要靠双拐走路,走不了几步右腿就疼得厉害。于是,他坚持每天练习走路,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妻子劝他别再练了,但生性要强的李洪华不肯放弃,终于凭着坚强的毅力甩掉了右拐,仅凭一只拐杖就能走路了。

1980年12月,村里一位60多岁的村民摔断了右腿,两个儿子不闻不问。李洪华踏雪上门做工作,当天老人就被两个儿子送进医院、精心照料。李洪华接连调解了十几起邻里矛盾纠纷,都获得了成功。

在调解中,李洪华感到,没有法律知识去做调解工作,犹如盲人摸象。于是他托人买来法律书籍,刻苦自学,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有了法律知识,李洪华的调解能力大大提高。1996年春,本村村民秦兰银在给雇主装车时摔伤,双方因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产生纠纷,秦兰银家人请李洪华调解。最后由雇主向伤者支付了7万元补偿金,双方都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

32年来,李洪华一直坚持义务调解,从没收过调解对象一分钱,没向村里索取过报酬,而每年仅打印费、通信费、交通费等自己都要花费一两千元。2000年3月,李洪华被村民推选为村委会委员兼村调解委员会主任。2006年2月,马集镇成立司法调解中心,李洪华又被聘为首席义务调解员。

2008年初,村民程传才在施工时发生意外事故不治去世,雇主不愿赔偿。程家人很气愤,许多人拿着棍子、铁锨找上门来,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李洪华闻讯赶到,向双方讲有关法律规定,三天三夜没合眼,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雇主向死者进行了赔偿。

今年,村里几户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越闹越大,6户居民准备联合上访。李洪华挨家挨户做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后各方达成一致,平息了风波。

李洪华管得宽,小到婆媳矛盾、夫妻离婚、土地纠纷,大到群殴械斗、聚众上访、弱势维权,他都要管。由于他认真执著,累计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履行协议率达96%,避免诉讼率100%。

李洪华还利用制作法制宣传栏、编辑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向乡亲们普及法律知识。从2003年开始,马集镇借鉴李洪华的成功经验,在全镇39个村选聘了268名调解员,后来这一做法又被推广到全县。

李洪华所在的力本屯村多次被评为“文明村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村”,调委会也先后两次被县司法局评为人民调解先进单位。他本人也获得了“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山东省残疾人优秀专职干部”、“菏泽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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