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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活服务业发展需要诚信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洪 涛

生活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载体,是解决就业与再就业的重要渠道,也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产业。该产业具有以下特点:涉及面广,如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美体业、沐浴沐足业、家政业、再生资源业、洗染业、照相扩印业、修理业等9大行业,解决就业11100万人,如果包括快递业、健身业、洗车业等,涉及行业就更多;涉及人多,生活服务涉及我们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是人们日常生活所不能缺少的行业;关系到民生经济各个层面,如衣食住行以及精神生活等方面。

从目前情况看,生活服务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截止到2011年5月30日,北京市预付费类投诉已达到367件,涉及消费者991人次,在五大消费领域表现得比较突出,即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洗衣、洗浴等生活性消费中存在许多问题。消费者对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洗衣、洗浴预付卡随意制定霸王条款,甚至携款而逃等问题反映较多。实际上,上述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生活服务业诚信建设。

生活服务业所提供的产品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无形的特点,不可能称也不可能量,但又是客观存在。因此,服务质量的高低与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关,生活服务业的无形性也使得服务的环节有时主要靠服务主体来确定,服务业质量的高低与服务质量相关,服务质量又与诚信相关。

当前生活服务业竞争十分激烈,价格竞争成为主要手段,价格竞争代替服务竞争成为一种常态。在此背景下,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提升生活服务业的质量与水平。

首先,社会各界要提高对生活服务业的认识,充分认识我国生活服务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可行性和产业作用,给予生活服务业应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并出台有关扶持措施。生产服务业行业种类较多、分类比较复杂,细分行业归口的主管部门较多,这就需要政府宏观调控与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与合作,建立部际协调机制,合力发展生活服务业。

其次,生活服务业的诚信建设需要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来支撑、护航。在生活服务业领域,有许多是新兴的服务业态,过去没有,或者过去要求较低,现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对出台较早的一些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现阶段,我们应根据行业特点,大力促进生活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使生活服务业纳入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轨道。比如,针对社会关注的煎炸油使用不规范问题,关键要细化相关标准、建立监管机制,对食用油煎炸的频率、用量、特点以及新旧油能否混合使用、煎炸油的使用和废弃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而不能仅靠各个企业的自律。由于生活服务业涉及面较广、较为零散,实施标准化较为困难,需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采用座谈、研讨、访问等多种方法,探讨生活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与症结,从经济、社会等多维度加以研究,多分析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心理,找到解决办法。

第三,借鉴国外生活服务业发展的经验。由于国外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市场经济成熟度较高,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生活服务业发展较快较好,质量较高,形成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在家政业上,借鉴菲佣模式等,在餐饮管理方面借鉴欧美快餐业的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创新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国际交往,“走出去”,“引进来”,在开放的环境中发展生活服务业。

第四,加强生活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了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生活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具有较高素质和水平的人才队伍来支撑。为此,要加强教育、教学体系和课程群建设,努力培养博士、硕士、学士、本科、专科等多层次多规格的生活服务业人才。

第五,加强生活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生活服务业是市场竞争性行业,主要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因此,充分发挥各类生活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应建立与健全生活服务业行业协会,并使之具有较强的引导、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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