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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家银行违规收费被罚款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时间,分别被罚款200万元、200万元和180万元。

7月中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检查发现,一些网点存在7月1日后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此外,中信银行总行、兴业银行总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1日至5日违规收取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责成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违规收费全额退还给客户;对于7月6日后仍在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除依法责令退还外,要处以违规收费金额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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