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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满足农民更多保障需求
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8月底开业

本报讯 记者王璐报道:日前,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宁波保监局在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进行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的申请,这意味着全国第一家农村保险互助社获批。据了解,慈溪市龙山镇伏龙保险互助社各项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预计将在8月底正式对外营业。

农村保险互助社是一种金融创新举措,对推动农村保险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监会在批复中明确指出,试点期间互助社的业务范围限定为短期健康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险三个险种,其他险种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在风险可控和经营管理经验成熟的基础上,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逐步推出。同时,为了充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互助社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以及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渠道。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期间西门外村农民通过缴纳保费即可成为互助社社员。互助社根据社员提出的保险需求,向社员收取一定保费,为其签发保单并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同时,社员有权参与互助社的经营管理。

互助社首创了农民参与互助社经营管理的新型模式,将有助于突破农村保险的现有模式,改变当前农村保险服务体系难以满足“三农”需求的问题,对构建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当前农村保险的综合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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