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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阳市确保群众“住有所居”
本报记者 王新伟 通讯员 吴秉泽

7月下旬,记者来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村廉租房小区。这里黄灰白三色相间的6层小楼依次排列。在小区的院坝上,记者遇到了前来看房的陈松。他是第二次来到该小区,“第一次看了外观和周边环境,这一次则要瞅瞅公租房的室内装修。”

“这里环境不错,交通也很便利,房内地面清光,水、电、厕所等已经基本具备,只要搬点家具就能入住。”已经通过廉租房申请的陈松对即将入住的新居甚是满意。

记者在桐木岭村廉租房小区周围走访了一圈,看到小区生活配套设施基本完备,学校、超市、菜市场、医疗服务点一应俱全。

近年来,贵阳市高度重视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把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当做改善民生、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2007年,该市将“住有所居”作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解决民生问题的六大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机制。目前,贵阳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据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该市建成廉租房40万平方米,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符合条件的27183户低收入家庭均纳入了保障范围。“十二五”时期,贵阳市还将解决近27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

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贵阳市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了政企并力、建储并举、公廉并轨、租补并行的住房保障模式。

今年上半年,贵阳市新增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7个,共计315.8万平方米。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二五”时期,贵阳市政府将主导建设500万平方米、10万套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同时,该市还将用3年时间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以及中心城区44个共计300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

在具体保障工作中,贵阳市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管理,不再划分廉租房和公租房,同一套房子既可以提供给廉租房保障对象,也可以提供给公租房保障对象;各类渠道资金建设的廉租房、公租房,都统一作为公租房源,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在保障方式上,贵阳市把提供公租房和发放公租房补贴结合起来,保障家庭既可以轮候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也可用政府补贴的租金,到公租房服务中心租赁政府收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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