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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一五”时期民政部对西藏 安排各专项资金超23亿元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通过制定特殊政策和采取特别照顾措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一五”时期,民政部累计对西藏安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3.32亿元、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经费13.37亿元、优抚安置经费5.25亿元,同时还安排1.4亿元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西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各专项资金总计超过23亿元。这是记者从全国民政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时期,除中央专项资金外,民政部投入资金近1.4亿元,帮助西藏建设了27个城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23个城乡社会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6个县(区)老年福利中心、6个地(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建和改(扩)建了7个地(市)儿童福利院和57个乡(镇)敬老院,实施自治区儿童福利院整体搬迁和孤残儿童康复手术“明天计划”,建设了救灾和低保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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