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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
进一步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
记者许跃芝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记者许跃芝从公安部获悉:针对个别地区传销问题较为严重的情况,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密切与工商等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把“拉人头”式、聚集型的传销活动以及网络传销活动作为重点,从基础、管控、查处、宣传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打击工作。

日前,广西来宾传销活动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安部立即要求广西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公安部将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督导。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依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制,与工商等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做好有关工作:一方面,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传销的蔓延发展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此外,有关部门还将继续配合加强宣传工作力度,着力增强群众防范传销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消除传销的生存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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