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8月14日电 (记者拉巴次仁 王军)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农牧厅获悉,2011年至2015年间,中央财政每年将投入20亿元在西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草原禁牧、牧区牧草良种和牲畜品种改良等实行奖励补贴。
西藏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目前有天然草地12.3亿亩,占全国天然草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占全区总面积的68%。天然草地是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长期超载过牧、投入不足等,西藏草原生态正面临着退化和生产力下降的严峻形势。
为此,西藏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据西藏自治区农牧厅介绍,这项政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即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对实施禁牧的牧民给予禁牧补助;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所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朱春生说,此项政策将惠及西藏20多万农牧户,人均年收入将增收2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