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南地区岩溶地貌分布广泛,涉及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8个省区市。长期以来,由于过垦、过樵、过牧和不合理开发建设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石漠化。
据国家林业局监测,我国岩溶地区现有石漠化面积12.96万平方公里,潜在石漠化面积12.38万平方公里。石漠化的发生发展造成耕地资源减少,导致干旱、内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加剧区域贫困,成为当地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步伐,尽快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生态环境,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作。2008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8—2015年)》。《规划大纲》是指导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工程建设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目标和具体任务,即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开展水土保持、基本农田、农村能源建设,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地方经济。
考虑到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复杂性,《规划大纲》明确要求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滚动推进”的思路开展工作。2008年至2010年,国家在贵州等8省(区、市)选择100个县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试点;2011年后,逐步在451个石漠化县全面推开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建设的全覆盖。
《规划大纲》实施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与有关省(区、市)建立省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程区基层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努力推进工程建设。3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坚持技术创新、科学治理,坚持长短结合、转变方式,坚持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坚持加强管理、确保质量,有效推动了工程开展。到2010年,100个试点县实际开展石漠化治理1.6万平方公里,451个石漠化县总计完成治理3.03万平方公里。
据统计,经过3年的努力,试点工程区林草植被盖度提高,群落结构优化,水土流失总量减幅达67%;451个石漠化县林草植被覆盖率比治理前提高了3.8个百分点,土壤侵蚀量减少近6000万吨。试点县基本遏制了石漠化扩展的趋势,岩溶地区石漠化拓展速度也在减缓。
与此同时,试点工程区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培育了大量林草资源,经济效益明显,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支撑。岩溶地区451个县经济社会发展呈良好态势,农民从工程建设中得到了实惠。据统计,2007年至2010年规划区451个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9%,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1%。
杜鹰表示,工程建设实现了《规划大纲》确定的到2010年的阶段性目标,更加坚定了继续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信心。但是,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应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石漠化地区地处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地位极为重要,但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又极为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同时又是我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石漠化治理承担着生态改善和扶贫攻坚的双重任务。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任务艰巨、意义深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项目区百姓热切期盼。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明确目标,扎实苦干,就一定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逐步完成建设山川秀美富裕安康西南地区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