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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发布国民休闲发展纲要
将全面开放公共休闲资源
记者王金虎、通讯员王春生

本报济南8月5日电 记者王金虎、通讯员王春生报道:为引导居民更广泛地参与休闲活动,推动休闲经济发展,山东省近日发布《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这是我国首个以“纲要”形式颁布实施的全民休闲促进性文件。

《纲要》指出,国民休闲是全体国民在闲暇时间开展旅游度假、康体娱乐、求知益智、愉悦身心等活动。《纲要》要求,以满足全体人民休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育国民休闲意识,壮大休闲产业规模,丰富完善休闲产品,保障国民休闲权利,引导居民更广泛地参与休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

为促进休闲活动的开展,《纲要》规定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休闲经营主体拓宽筹资渠道,通过股份制改造、租赁经营、资产整合等多种方式,盘活国有休闲资产。同时,全面开放公共休闲资源,努力实现各行业公共休闲资源的公共化、社会化。

同时,为了保障居民的休闲权利,《纲要》要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同级文明单位考核、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考核,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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