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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8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〇一〇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公报发布
上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超2600亿元

本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旅游局近日公布了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结果,并依据《统计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排出了“2010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

从行业规模和经营效益来看,截至2010年底,全国旅行社的总数为22784家,同比增长了5.24%,其中山东和江苏均超过1800家,增幅最大的为海南。全国旅行社总资产666.14亿元,同比增长13.68%;全国旅行社直接从业人员为277262人,同比减少18.6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为170872人。

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2649.01亿元,营业成本2393.69亿元,营业利润32.34亿元,利润总额33.89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77亿元,所得税6.93亿元。其中,旅游业务营业收入2356.67亿元,同比增长35.01%;旅游业务毛利润为125.45亿元,旅游业务毛利率为5.32%。

从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三大市场人次数比较来看,2010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明显高于入境和出镜人数,所占份额接近80%;而从国内组织、入境外联和出境组织人天数三项指标为依据,2010年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明显高于入境和出镜,所占份额达74%。

从总体结构情况来看,2010年度旅行社数量排在前十位的地区分别为山东(1842家)、江苏(1805家)、浙江(1639家)、广东(1247家)、河北(1148家)、辽宁(1145家)、河南(1096家)、湖北(931家)、北京(905家)和安徽(904家),上述地区旅行社总量占全国旅行社总量的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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