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2011年,国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新增400个县作为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央财政将大幅度增加小农水专项资金规模,对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
财政部要求,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其中:北方平原地区重点县建设以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为主,推动井灌区全部实现管道化灌溉;山丘区重点县以发展“五小水利”工程,配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为主;长江中下游平原、淮河以及珠江流域等水稻主产区重点县,结合渠系工程配套改造,大力推广“控制灌溉”技术;牧区重点县以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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