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新伟、通讯员吴秉泽报道:“十一五”时期,贵州省共治理石漠化面积6615平方公里,占全省石漠化面积的20%;去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48.53元,是2005年的1.25倍。
贵州省是我国土地石漠化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石漠化面积达3.31万平方公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贵州省借助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围绕增加植被、建设基本口粮田、发展草地畜牧业、农村能源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发展后续产业等六大任务,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
黔西南州晴隆县从2001年开始实施波尔山羊产业化扶贫试点项目,将种草养羊和生态治理结合起来,10年来种植人工牧草近30万亩,改良草场2万多亩,项目区的农民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不足630元增加到去年的3400元。同时,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左右。在实施种草养畜的工作中,晴隆县形成了“五个模式、四个机制”的“晴隆模式”,即基地带动模式、滚动发展模式、集体转产模式、小额信贷发展模式和自我发展模式,以及中心与农户利益联动机制、扶贫资金效益扩大机制、龙头企业为农民服务激励机制和瞄准贫困群体机制。目前该模式成为农业部推荐的五种石漠化地区种草养畜模式之一,在贵州省43个县得到全面推广。
长期以来,贵州省各地充分利用当地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积极探索多种石漠化治理模式。如在石漠化山区种植金银花的“坪上模式”、种植花椒的“顶坛模式”,在喀斯特岩溶山区科技扶贫种草养羊的“晴隆模式”和高温河谷地带种植早熟蔬菜的“者楼模式”等,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8年,国务院批复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决定在西南岩溶地区8省(区、市)的451个县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贵州有78个县进入工程范围,其中首批100个试点县中,贵州就有55个。
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的同时,贵州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建立政府统筹、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省、地、县、乡四级部门协作体系,引导各自的人力、物力、财力,整合投入治理工作。同时,成立了由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和草原监理站三家科研单位组成的石漠化治理监测机构。
通过不断治理,贵州省的石漠化面积、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植被生态、石漠化水土流失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很多原本荒秃的山丘重新披上了绿装。监测数据显示,试点项目区域内,石漠化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较2005年减少3.64%,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4470.64平方公里。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得以加强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发展后劲增强。随着治理工作的开展,农民收入渠道进一步拓宽的同时,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区的农户,特色经济收入在经济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达到90%左右。
从今年起,贵州省有石漠化治理任务的78个县(市)全部得到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率先实现石漠化治理工程全覆盖。近日,国家有关部委编制的《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正式颁布实施,该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贵州省将按照“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者紧密结合,三位一体”的思路,投资253亿元在78个石漠化治理县(市)重点实施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地建设和草食禽畜牧业发展、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及异地扶贫搬迁和劳务输出等5大工程,实现石漠化综合治理1.6万平方公里,石漠化扩展态势初步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