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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提出:涉诉信访标准是让群众满意
记者许跃芝

本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涉诉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为涉诉信访工作的根本点,努力满足涉诉群众合法诉求,为人民法院工作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27日至28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立案信访工作提出了上述要求。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天天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必须始终把群众利益、群众需求摆在第一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议上说,“窗口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面,包括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功能布局、制度建设、行为规范,都要从群众的意愿出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要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窗口建设”的最终评判者、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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