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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取得初步成效
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 山东将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最低标准由每车次15元、10元统一降低为每车次5元

□ 山西省停止了太榆路收费,这是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条由政府回购并取消收费的经营性补助公路

□ 已有18个省份报送了清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本报北京7月28日讯 记者薛志伟、实习生倪留青从交通运输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自6月20日开展以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办加强督导,各省份高度重视,部分省份按照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率先落实整改措施,已取得实际成效。

据介绍,山东省从6月28日起,将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车次15元、10元统一降低为每车次5元。北京市从7月1日起,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出京方向的小客车收费一律由原来每车次10元降低为每车次5元,进京方向一律免费。山西省从7月1日起,停止了一级经营性收费公路太榆路(太原—榆次)的收费,这是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条由政府回购并取消收费的经营性补助公路。河北省保定市三个公路收费站从7月5日16时起,全部停止了代收保定市二环路通行费,纠正了进出保定市车辆无论是否行经二环路,都要缴纳二环路通行费的不合理收费现象。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截至7月上旬,已有18个省份成立了由主管省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18个省份向五部委办报送了清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此外,除西藏没有收费公路,其他12个省份的相关部门也已经研究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核批。

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还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进行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措施,推进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以长途卧铺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水上“四客一危”船舶和特大型桥梁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各省份安全隐患排查以自查为主,交通运输部将派督察组赴各地抽查;三是会同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继续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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