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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加强社会管理 创新公共服务
记者倪伟龄

本报讯 记者倪伟龄报道:今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7.2万户低保困难家庭每户供暖补贴从720元增至1110元,补贴对象从低保户扩至低收入户和低收入困难户,补贴款额从3676万元增至7747万元,让生活困难群众住上了“暖屋子”。这是哈尔滨市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又一项新举措、新成效。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始终把“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坚持“以百姓为本,为百姓服务,帮百姓解困,给百姓温暖”的方针,把“谋发展”与“惠民生”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强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只有紧密联系实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才能不流于形式,取得学习实效。”为此,哈尔滨市创造了阶梯式救助模式。针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等3种情况,全市分别实行了差额救助、定期定量救助、临时救助和节日补贴,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从低到高全覆盖,直接受益的困难群众达58.4万人。该市还出台《关于建立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将市区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补助标准由372元提高到432元,将低入家庭补助标准由465元提高到540元。

与此同时,哈尔滨市还在医疗、教育、住房、供水、物业等方面采取了专项救助措施。医疗救助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教育救助在加发保障金的基础上实施对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住房救助范围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展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将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纳入供热保障范围,仅2010年全市就支出专项救助金4.5亿元。针对老龄人口迅速增长现状,全市近年来累计投资5.1亿元,对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实施了22项新建、维修、改造项目。

为社区服务构筑坚实平台,把改革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破口和主要任务来抓,这是哈尔滨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又一显著成效。哈尔滨市出台了《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投资2.95亿元,在主城区建成334处标准化社区用房,同时把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由每月450元和500元提高到1500元和1800元,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为社区干部免除了后顾之忧。此外,该市还将社区建设经费从每月20元提高到目前的3000元;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由每年的2000元提高到10000元;全额补助社区公益用房供热费,减轻了社区经济负担。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以“民政干部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为主题的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480个。

哈尔滨市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提高社会团体审批效率。当地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由60日改为即时办理,社会团体审批已由60日缩短为20日。哈尔滨市还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为社会发展作贡献。五常大米协会通过制定标志芯片的方式重振了这一品牌,家具协会连续举办8届家具展销会,为家具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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