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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宁微型企业
可享多项财税优惠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通讯员王黎黎报道:日前,广西南宁市工商局向220家微型企业颁发了营业执照,这意味着南宁市发展微型企业的工作步入新的阶段。该市以“创业促就业”的理念,着力促进微型企业的发展,每年力争新增微型企业5000户,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并将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微型企业孵化成中小企业乃至大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能力的企业家队伍,让微型企业的“星星之火”,成为推动南宁市经济发展、服务百姓、改善民生的巨大动力。

南宁市对发展微型企业的扶持产业范围规定为劳动密集型、节能环保型微型企业,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便民服务、文化创意、农产品加工、特色种养业等,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向具有微型企业特点、需要大力发展的产业适度倾斜。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宁市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实行“1+X”模式,即在“投资者出一点”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规费减一点、职能部门帮一点”等方式进行扶持。对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的微型企业,还免收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年检费。“十二五”时期,对属于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微型企业,南宁市将按现行收费标准20%的额度收取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年检费;新设、变更的各类微型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免收地方分成部分的行政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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