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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芜湖:多项措施完善保障房体系
本报记者 白海星 通讯员 张逸潇

目前,在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试点市芜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在弋江嘉园工地,记者乘升降机来到24层的建筑顶层,热火朝天的建设场景一览无余。工作人员说,“那些已经建成的是弋江嘉园的一期和二期项目,拆迁安置户和廉租户已经入住。对面在建的是三期,我们脚下的是四期。在我们这个区,像这样的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就有15个,全年新开工10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28万平方米。”

芜湖市自2008年开始实践探索保障房建设,目前,一个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今年,芜湖市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项目80多个。其中,廉租房项目49个,占全省总量的27%;公共租赁房项目6个,总建设面积34.83万平方米7900套;计划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30个,面积105.12万平方米。2008年以来,芜湖通过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等形式,已完成住房保障11141户。

已经建好的保障性住房,住户的感受如何?记者来到弋江嘉园一期60栋的两户廉租家庭进行探访。廉租户薛典森告诉记者,因为经济拮据,他原先借住在亲戚家,没想到这次能搬进现代化的住宅小区,住进整洁明亮的一室一厅新居。他高兴地说,“45平方米的廉租房,厨卫齐全,每月只需交40多元的房租,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74岁的纵金龙老人告别了原先破旧的棚户区,和102岁的老母亲一起住进廉租房,过上了全新的晚年生活。

让廉租户感到舒心的,还有周边配套完善的小区设施。芜湖2008年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之初,就建立了“小集中、大分散”的配建制度,把廉租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商品房开发“三结合”。2009年,芜湖市政府进一步明确,棚区户改造和安置房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为8%,出让地块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的配建比例为5%,确保住房保障家庭能共享小区环境和物业公司的管理与服务,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

芜湖市住建委主任孙跃进告诉记者,在探索建立保障房体系的过程中,芜湖创新思路,形成了市场化运作、“建管养”分离、租售并举3大特点。

如今,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全面展开。在确定合理利润基础上,芜湖对国有土地上项目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带着初步设计挂牌出让,引进一些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建设、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保障性住房规划方案采取竞赛方式,择优推荐4家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

“建管养”分离是指建设与融资相分离、实物配租与资产产权相分离、管理与运营相分离,实现建设单位明确、产权主体明晰、管理主体到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各区、开发区为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为建设实施主体,市宜居公司对市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资产运营,保障性住房后期维护、管养、租金收取等按照管理重心下移原则,由区政府交由专业化管理服务企业负责。

对于许多因棚户区改造而面临拆迁的家庭来说,租售并举方式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这一方式有点像分期付款,即自有房屋产权可按拆迁补偿基准价格折算到保障房的产权中,拥有部分产权,面积补差部分以房租形式分期抵扣,一旦补齐面积差价即可拥有全部产权。这种拆迁安置模式,既加快了项目拆迁进度,也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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