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城市森林论坛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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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森林建设在创新中发展

我国城市森林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设规模,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根据对已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的统计,在开展建设城市森林活动的8年间,其森林覆盖率年均提高近1个百分点以上,是全国同期水平的近2倍。

已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

2004年:贵州省贵阳市

2005年:辽宁省沈阳市

2006年:湖南省长沙市

2007年:四川省成都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浙江省临安市、河南省许昌市

2008年: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新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

2009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山东省威海市、陕西省宝鸡市

2010年:湖北省武汉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本溪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新余市、河南省漯河市、四川省西昌市、贵州省遵义市

2011年: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珲春市、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龙泉市、河南省洛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四川省泸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本报记者 徐克强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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