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体制改革实施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新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萝北县综合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乡镇卫生院已全部按新机制运行。
废除以药养医的旧制,关键是让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脱钩,自2010年起,萝北县对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年县级财政向乡镇卫生院统筹补助资金905万元。2011年,县财政又增加了乡镇卫生院职工福利费、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等方面的投入。遵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思路,县财政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本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如今,萝北县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工资已做到足额按月发放。
萝北县同步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竞聘制,以引进竞争和推行考核的方式增加机构活力。2011年4月,萝北县在乡镇卫生院一级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全员竞聘和分流工作现已全部完成,职工队伍总体素质也得到提高。
萝北县医务人员分流人数占原有在职人员的36.5%,比例较大。为保证分流工作整体平稳推进,该县实行核编、定岗、竞聘、分流,层层推进。编制核定结束后,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3种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类岗位占86%。定编定岗之后,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乡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任期3年。
为进一步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萝北县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符合基层特点的人才引进和留用机制,更好地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萝北县还将继续加大对医务人员关于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积极引导群众改变用药习惯,以更好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