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实行‘零’差价制度后,药价便宜了很多,群众看病可方便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崇礼县狮子沟乡卫生院院长李东升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李院长所说的药品零差价制度,就是崇礼县委、县政府为改善广大群众医疗条件,减少就医支出采取的一项措施,即从2010年开始,由县财政全额负担每年基层卫生院经费和公共服务经费共计1577.36万元,为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零利润销售奠定了基础。
崇礼县确立了“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实行药品零差价”的体制创新思路,成立了全县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2010年4月30日实行药品零差价之后,对全县基层卫生院、卫生室基本药物307种,增补药物174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进行集中采购,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了便利的服务。
截至2010年底,该县累计集中采购药品132万元,大大降低了药品价格。与此同时,该县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
为了给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零利润销售奠定基础,崇礼县首先从解决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问题入手。作为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试点县,崇礼县全面核定基层卫生医疗队伍的人员编制。对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工资水平等进行了细致的摸底调查,制定了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目标管理等方案,将基层院的142名医护人员全部纳入县财政供养人员行列,明确了乡镇卫生院公益事业单位性质,并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将职工工资的70%作为固定工资,30%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大大调动了基层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他们重新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建立基层卫生院财政足额保障机制,人员实行设岗定编,设备购置、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政府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