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进行调整和规范,增强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
规定共分16条,明确了上市公司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过程中的角色。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及时记录所有可能对公司股价等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此类信息的具体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及具体内容等。
据介绍,自2008年起,证监会在深圳、福建、上海等辖区开始试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