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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齐心协力 共铸诚信
本报评论员

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有利于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道德风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本报今日推出有关诚信建设的专版和文章,既有对当前诚信建设形势的深入分析,也有对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的大声呼吁,还有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信用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有益建议。我们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铸诚信,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造健康有序的信用环境。

诚信是人类文明的道德果实,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牢固树立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的精神财富和价值源泉,甚至是一种“特殊资本”。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和企业认识到,决定竞争成败的不仅仅是知名度,更是信誉度、美誉度。信誉和美誉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标志着企业及其产品的品位,成为能够产生极大效益的重要无形资产。凡是能够做大做强、久盛不衰的企业,无一不是恪守信誉的企业;反之,那些见利忘义、欺诈经营的企业,在给消费者、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也难逃害人害己的铁律:始作俑者受到法律严惩,红红火火的生产发展变成冷冷落落的停产整顿,甚至导致整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受到连累。经验和教训从两方面告诉我们,无序的市场不可能支撑可持续发展,不讲信用的短期行为虽然可能得意于一时,却终将以长远利益的严重损失为必然代价。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不仅是加快企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有力保障,也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之根本,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根本。

市场经济愈发达,就愈需要诚实守信。没有诚信,就难以实现交换;没有诚信,就难以建立秩序;没有诚信,就难以形成市场,经济也就难以健康发展。当前,我们既需要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道德精神,通过教育手段强化诚信理念,同时也需要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来加以保证。各级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经济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也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同种种破坏信用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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