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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座谈会举行
记者李丹

本报北京6月9日讯 记者李丹报道: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座谈会今天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法律界、文化遗产保护界的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

路甬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继文物保护法后出台的又一部文化遗产方面的重要法律,第一次从法律上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规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行为,确定国家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保存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方式保护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推动文化发展与繁荣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制定这部法律,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关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任务确定下来,使之成为必须在全社会广泛遵照执行的法律制度。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立法保护、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活动。

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座谈会上表示,文化部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的保护机制,扎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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