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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6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正式批复上海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记者陆文军

据新华社上海6月8日电 (记者陆文军) 8日,上海市举行“撤销黄浦区、卢湾区建制建立新的黄浦区工作大会”。会议宣布,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上海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黄浦、卢湾两区建制,设立新的黄浦区。

批复要求,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上海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据介绍,此次调整行政区划使得上海市的行政区划更加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一是有利于中心城区区级政府规模趋向合理,均衡各区财力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改善;二是有利于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资源配置,推进黄浦江沿江的统一规划和开发,更好地实施世博园区的后续开发利用,在较大区域内统一产业规划与功能布局,拓展核心城区的辐射面和增强发展力;三是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更好地体现“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体制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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