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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也说“村干部承诺制”
刘志奇

日前,山东省邹平县魏桥镇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积极兑现承诺。践行诺言,成为该镇考核履新者的首要标准,各村立足实际,理清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坚持上下联动,积极兑现承诺,解决群众急需急盼的问题。截至目前,共落实承诺10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8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和谐稳定。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地区都在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的村“两委”在带领村民奔向幸福生活的过程中,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履行好已经提出的各种承诺。实践证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推行承诺制度是个好办法。有了这个承诺,把村“两委”一个阶段的履诺情况向村民们作一个通报,不仅有利于促进村干部想事、谋事、干事,也为村民们参与村级管理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到了届末,群众对村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也就有了客观评价的依据。这种承诺制度,让群众对村干部的理解支持多了,也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还能促进村干部积极创业、服务村民、廉洁自律。

但要实施好村干部承诺制度,仅有村干部的承诺还不够,还需要有效的监督。一方面,村干部要定期对村民作履诺通报,让村民及时了解村集体所做的工作,增进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和互信。另一方面,为保证不向群众打“白条”,基层党委、政府也要加强考核监督,通过驻村干部等方式监督承诺实施情况,并将此作为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到“平时有监督,年终有兑现”。村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既有群众的监督,又有组织的监督,两者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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