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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非遗”保护进入依法保护新阶段文化界等围绕“非遗法”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周玮)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今起正式实施,文化界、法律界等围绕这部法律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日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开启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文化部非遗司司长马文辉说,文化部将认真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创新理念,廓清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弘扬;加强法律实施细则等配套法规建设,修订并出台有关部门规章,推动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二五”规划,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制度,制定富有针对性的分类保护标准规范,强化对代表性项目的保护,进一步落实对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律设立的各项制度转化为长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保护水平。

据介绍,为指导各地更好地学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编写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指南》,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法律条文和精神实质。6月9日,还将召开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座谈会。此前,文化部向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印发了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通知,对各地宣传、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陆续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为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据悉,为了宣传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围绕主题,将举办“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和“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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