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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 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本报北京6月1日讯 记者孙勇从财政部获悉: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两部委印发的《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对各地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地方公共预算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测算审核应当由地方政府安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需求,并将其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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