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印发了《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2010年1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军队实际制定《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对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推进军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主席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本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立足军队实际,明确了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从11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70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机关部门的责任作了规范,规定了考评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新形势下加强军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法规。
中央军委通知强调,促进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事关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本色,事关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事关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宣传教育,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查找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