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组数据:1991年至2009年,我国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的平均值为2.41%,且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最高年份的1991年为5.62%,最低年份的2007年为0.74%。
经历了超强台风“桑美”、川渝特大干旱、南方低温雨雪冰冻、淮河流域特大暴雨洪涝、西南特大干旱、新疆和东北等地特大暴雪等一系列重大气象灾害,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我国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在一次次应对灾害的过程中日渐提高与完善。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了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能力,我国公民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也显著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概率进一步加大,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我国面临的气象灾害风险日益增加。
鉴于此,为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应该有针对性地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由于一些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主要经济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应进一步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
我国对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还不够强,预报时间还较短,预报准确率还不够高,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还需进一步加大力气,解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还缺乏更加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部分已有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尚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还不够充分,社区、村屯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较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防灾减灾,不能指望“天帮忙”,只能依靠“人努力”。的确,在应对灾害中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应对灾害的能力,尽量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防灾减灾,我们一直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