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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要求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记者吴佳佳

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和卫生部日前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实现2009-2011年医改阶段性目标,逐步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下一步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今年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后,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普遍加快了改革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势头良好。但新机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是基层综合改革明显滞后于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

他说,建立新机制是保基本、强基层的根本举措。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推进综合改革,才能在基层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当前要把握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新机制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各级政府的重视、社会各界的共识和增加的巨额投入作为加快新机制建设的动力,进一步加大加快建设新机制的工作力度和推进速度。要抓住基层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全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孙志刚强调,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要在做好制度设计、实化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和操作方案的基础上,下定决心,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同步完成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

卫生部党组书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张茅说,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各地今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地要根据地方实际,开展适合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和基本药物实施条件的综合改革工作。

他还要求有关地区创新思维,勇于探索适宜的改革路径方法等;采取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加快建立基本药物规范采购机制,切实落实补偿政策,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

为缓解城乡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09年4月,我国启动新一轮医改第一阶段改革,安排约一万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加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扩大医保、新农合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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