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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扶贫小额保险”首单签出,试点项目在四川旺苍启动,开创了小额保险与扶贫机制相结合的新模式——
“小”额保险拓展农村“大”市场
本报记者 谢 慧
在四川省旺苍县大地村,村民们纷纷为家人投保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本报记者 谢 慧摄

5月21日,由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中国人寿和四川省旺苍县合作开展的“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项目在四川省旺苍县大地村启动。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表示,扶贫小额保险试点的主要目的是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通过分散和化解贫困农户因意外伤害或因病引起的返贫风险,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是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

据了解,2008年6月,保监会在中西部9省(区)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由中国人寿、太平洋、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四家保险公司作为首批试点公司。3年来,保障人数分别达到239万、871万和1400万,为近千万个农村家庭提供了保险保障。

创新模式

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

蒙蒙小雨中夹杂着丝丝寒意,然而在四川省旺苍县大地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项目启动现场,却是一片热闹景象,中国人寿保险业务员进村入户,耐心地为村民一一解释保险品种及保障的条款细节,不少村民首次投保后,还主动询问:“明年我的保险到期后,去哪里再买到这种保险?”

“以前我也听说过保险,但没有想到我们也能买得起保险。”正在排队等候的四川旺苍县大地村村民李中正兴致勃勃地告诉记者,儿子媳妇在外地打工不容易,今天他特地起了个大早,打算为全家4口人投保。李中正投保的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40元,由投保人和政府各出20元。

自2010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就与中国人寿一起对“扶贫小额保险”项目开展研究,在贫困地区互助资金试点村多次进行调研,此次在四川旺苍县开展“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开创了小额保险与扶贫机制相结合的全新服务模式。

在中国保监会的支持下,中国人寿专门针对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社成员,开发了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两款新产品,这也是国家扶贫项目开发的首款扶贫惠农小额保险产品。产品设计上,充分考虑到贫困地区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扶贫因素,中国人寿在费率和理赔方面给予了更多优惠,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等特点。

其实早在2008年8月,中国人寿作为中国保监会确定的全国首个试点公司,便启动了山西、青海、甘肃、黑龙江、河南、四川、湖北、江西、广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2009年,中国人寿与祁县东观镇东炮村签订了首张农村小额保险,创新运用“全村统保”的模式,为小额保险试点推广打开了突破口。

首期试点的公司积极探索出“全村统保”、“与政府惠农政策衔接的联合互动”,以及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合作的“信贷保险1+1”、“能人销售”等经验和模式,产生了良好效果,有力地开拓了农村保险市场。

“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覆盖面持续扩大,成为农村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和经济发展的‘保障网’。”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表示,为确保试点取得成功,扶贫办与保监会将继续加强沟通和对试点的指导,希望各方通力合作,使“扶贫小额保险”这种新模式试出成绩,成为小额保险服务农民的第五种模式。

“农村保险市场无疑是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增长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苏恒轩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前景充满信心。

精耕细作

让千家万户得实惠

作为最早涉足小额保险试点的商业机构,中国人寿现已推出12款试点产品包括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这些产品保险费率相对低,去除了不适合农民的保险责任,拓宽了产品保障范围;在服务上,中国人寿以农村营销服务部为基地,以保险先进村为平台,以驻村服务员为依托,简化了投保流程,短期险设有30天的宽限期,让农民续保方便快捷。目前,中国人寿已建成15000多个农村网点,34000多个保险先进村。

不仅仅是中国人寿,太平洋、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也相继在全国展开小额保险试点工作。太平洋寿险在4省市进行小额保险试点,针对农民消费者的特点推出“小额宝”系列产品;泰康人寿选择四川、江西、湖北、河南、黑龙江、广西和山西7省区的19个县作为小额保险试点区域,推出小额保险专用创新产品“泰康无忧卡”……农村小额保险模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推动了当地农村小额保险业务的长足发展。 湖北省是最先开始实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省份之一,以荆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为例,2010年,中国人寿荆门分公司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保人数为321369人,保费收入达1606.85万元。

“为了让农村消费者买得起,农村小额保险一开始就提出了低保费的要求。”苏恒轩认为,我国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相差悬殊、文化风俗各不相同,特殊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决定了商业保险公司在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时,要在产品开发、售后服务以及销售方式等方面与城市有所不同。

目前,按照筹资方式不同,农民在保费缴纳上有3种模式:一是由村民承担全部保费;二是由村委会通过村办企业、村企业家或村级经济组织为村民支付保费;三是多方按比例分担保费。以山西晋中为例,20元保费由政府出20%,保险公司让利20%,农民则负担60%。

“下一步,我们要把小额保险业务做得更细致。”苏恒轩表示,公司将从制度体系、业务流程、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等方面做好精细化研究,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提高小额保险的综合管理水平。同时,还将积极探索以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室为依托的“绿色通道”模式,进一步简化销售、理赔和服务流程。

因地制宜

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

小额保险作为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在我国,农村小额保险刚刚起步,其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产品主要还是意外险和少量的定期寿险。

我国农村小额保险主要有四个特点:保费便宜,费率水平比市场现行类似产品低20%左右,一般农民家庭均可承受;保额较低,保险金额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保险期短,续保灵活;条款通俗简洁,核保理赔手续简便。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组通过对山西试点地区的调查研究认为,由政府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全权经营小额保险业务的“晋中模式”,由保险公司设计小额保险产品、进行产品定价和理赔,而由基层营销员组成的代理方代为产品营销,以及辅助参与保单维护和理赔工作,显示出较强的适应性。如果在全国推广小额保险试点,应通过自发性实践及引导性实践相结合,形成多元化的小额保险机构体系和运行模式。

“中国小额保险试点与国际小额保险有区别。”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郑伟表示,中国是商业保险公司,国外很多是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互助机构等。小额保险进行商业运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关键是经营管理的费用是否能够控制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上。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小额保险的简单赔付率不超过65%,公司的综合销售和服务费用约为35%,对保险公司而言基本实现了“保本微利”,具有商业意义上的可持续能力;从客户方面看,一些试点地区的续保率也都保持在70%至80%上下。

“近年来,为实现农村小额保险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中国人寿一直致力于创新小额保险的销售模式,服务、理赔等流程。”苏恒轩说,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国人寿将在不断总结扶贫小额保险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方法,适时稳步推广。

下一步,中国人寿要把参与新农保、新农合与发展小额保险结合起来,带动农村意外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外出务工保险以及农房保险发展,逐步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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