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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
加强对发票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记者孙勇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针对发票违法犯罪方式日趋隐蔽,跨区作案日趋普遍等情况,今后一个时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将加大对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日前表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猖獗。当前发票违法犯罪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在犯罪形式上,虚假发票制造地区和职业犯罪团伙从过去相对集中发展到四处蔓延。二是在犯罪手段上,新型犯罪手段不断变换升级。当前发票违法犯罪从街头兜售方式转向以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更为隐蔽的方式。同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取正规发票后,大肆开具与实际金额、品名不符的发票,有的开票金额特别巨大。三是在犯罪类型上,部分单位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

马毅民表示,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使用非法发票行为。三是继续加大对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力度,同时进一步做好对生产、销售非法短信群发器等设备的整治工作。四是推广并规范银行支付手段在大额交易方面的应用,将银行支付凭证作为大额发票抵扣税款和报销入账的必要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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