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讯 记者吴佳佳 孙勇报道:卫生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提出,2011年将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意味我国将有更多人享受到更多的免费服务。
秦怀金介绍,新增经费具体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五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卫生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截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8.7%和38.1%,超额完成了2010年医改任务目标。2010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4.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1.5%。为5714.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3553.8万人、糖尿病患者918.9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0.6万人。
今年卫生部、财政部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地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201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挂钩,逐步形成定期年度考核工作机制。
据悉,卫生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考核指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