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近日,《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正式出台。该计划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28个成员部门共同制定,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推进计划》包括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等七个方面,共176项具体措施。各项措施均明确了负责部门,以确保落实。本报现摘取其中部分内容,并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
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 将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纳入2011年启动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 针对各类创新主体和科技管理人员分层次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和实务辅导,依托科技信息机构、科研机构、大学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一支专利信息分析队伍,为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支撑。
● 继续推进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知识产权方向班研究生培养工作。
● 大力吸引海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回国留学人员中知识产权方面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创业的支持力度。
●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做好落实“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组织工作,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
● 研究出台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和地方知识产权人才库。
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
● 鼓励地方和学校利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可自主支配的课时,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品德课教材编写组根据课程标准关于知识产权内容的教育要求,修订教材。
● 开展重点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激励企业创新。
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 继续配合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高层交往、双边和多边场合与重点国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落实双方合作谅解备忘录,围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就人员培训、专题研讨和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
● 完善与美、欧、日、俄、巴西、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对话与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牵头开展中欧、中瑞(士)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的谈判工作,增进双边经贸关系,推进建立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与欧方探讨建立新一期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加强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
● 组织召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做好战略计划的督办和评估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培训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建设等工作。
● 加快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专项规划和国家重点区域规划,更加突出对有关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的研究、分析,采取有针对的对策和措施,真正把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 颁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重点新兴产业行业标准,统筹启动组织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和一批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 继续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培育拥有自主创新能力、自有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支持、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 落实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推动制定各专项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制定符合各专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
● 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各计划吸收知识产权专家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各计划管理(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各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责任单位的知识产权责任主体。
● 研究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成果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转让的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信息登记、统计与评估制度,落实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完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 探索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所形成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的发布机制,加强重大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宣传推广。
● 加强版权贸易基础性建设,积极构建综合性的版权要素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版权贸易,支持版权代理、版权评估、版权投融资活动,逐步完善版权交易市场机制。
●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推动林业重点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高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将已审批的优良新品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实施优良新品种推广示范工程。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修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 研究制定《职务技术成果条例》和《职务发明人流动中利益共享办法》。
● 推进《对外贸易法》中“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配套规章制定工作,协调起草《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指南》。
● 加快《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继续做好《中医药法》立法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
● 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工作,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完成后,着手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调研工作。
● 全面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推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
● 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2011年按期完成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配合财政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和软件资产管理,构建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外资、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30家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 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加大对网络侵权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盗版影视作品、软件下载服务以及运营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犯罪活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网络版权行政保护的常态化机制。
● 组织落实《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加大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执法检查与督导工作。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
● 支持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战略分析,整合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开放使用。
● 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指导信息,通过编写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年度报告、发布行业专利技术分析报告、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继续在境外知名展会上设立“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等多种方式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指导和协助我国企业处理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试点。
● 定期开展中美337调查交流,积极组织对337调查的立法修订进行评议,表达我国内产业、企业关注,加强对重大案件企业的应诉指导,同时对在337调查中取得胜诉的企业,努力协调各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
● 选择重点行业或重大技术领域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增强行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行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 持续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完善电子申请系统,加快推进纸件转电子申请系统改造项目,采取一揽子措施推进电子申请。
● 继续推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
● 建立专利代理援助机制,细化操作规范,实施专利代理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专利代理服务水平。
● 开展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平台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平台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