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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总等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广大职工全面了解法律赋予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全国总工会与北京市总工会22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联合举办“了解社会保险权益,增强职工维权意识”《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并邀请10位专家现场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社会保险法》是一部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法,它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劳动者获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多方面基本保障的权利,能够帮助广大职工有效抵御各种生存风险。长期以来,各级工会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会全程参与了《社会保险法》研究制定,在对草案条文的修改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中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诉求,使这部《社会保险法》较好地体现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张鸣起要求,各级工会要在职工中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积极推动将各类职工都纳入社会保险中;要积极参与社会保险配套法规的研究制定,充分运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社保监督委员会等各种平台、渠道,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诉求;要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调研和监督检查,发挥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大会)、厂务公开制度的作用,督促企业将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权益落到实处。

在活动现场,一些职工代表获得了工会赠送的《社会保险法问答》书籍。10位社会保险及劳动法律专家为职工们提供咨询服务,就职工关心的如何参保、应享受的各种社保待遇及标准、有关法律责任及权益维护等问题进行解答。

日前,全国总工会已经将4万册《社会保险法问答》发往全国各地,为各地工会同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提供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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