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将持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办力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中,1127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56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艾芳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艾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于今天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后说,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需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

郝明金在会上介绍说,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3.31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5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78人,县(处)级干部108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98人。

据郝明金介绍,同期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344件150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050件13416人,涉案金额29.9亿余元;渎职侵权案件1294件159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亿余元。

郝明金说,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了工程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普遍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检察、公安、法院、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参加的查处案件协调小组,定期分析办案形势,梳理案件线索,通报办案进度,整合办案力量。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一些地方采取跟踪督办、挂牌督办、交叉办案、下查一级等方式,创新办案工作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以案促纠、以案促建,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基础性法规制度,拓展和巩固了办案成果。

据介绍,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既有监察机关查处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也有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后直接查办的。案件分布在20个省(区、市),发生在工程决策、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资金运作、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涉及廉租房建设、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征地补偿、矿产开发、房地产建设、学校工程、公路工程等许多领域。与去年5月通报的20起案件比较,最突出的特点仍然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占多数。

郝明金指出,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对今年的工程治理工作已经作出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要继续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围绕工程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以及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案件。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深入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发案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完善工程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市场体系、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