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之一,既是省会福州的窗口,也是海西建设的前沿。近年来,我们在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同时,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把生态建设和改善民生贯穿于调结构、转方式的全过程,不断探索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是科学规划滨海生态城市。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商、滨江滨海的海西省会窗口生态城市”的目标,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根据“十二五”发展目标,充分考虑长乐临江面海的环境特色和空、海、江港完备的发展优势,斥资亿元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与提升了原有城市发展规划,提出了“打造新型临港工业城市、现代物流商贸城市、滨海休闲旅游城市”的城市发展定位,明确了“三城三群、生态链接、城乡一体、以港兴市、科学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战略。
二是优化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我们始终把加快发展、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打造“绿色经济”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发展之路。本着“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原则,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始终坚持以环境的承载能力为标准,坚决关闭机砖厂、矿山等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业,并针对长乐纺织、钢铁产业体重量大的现状,在落实治污设备及减排措施的基础上,大力引导企业对设备和工艺进行技术改造,2010年,全市共投入技改资金42亿元、增效扩产资金20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三是以人为本建设幸福家园。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确保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2010年,我们全面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政策,特别是健全了被征地农民和转产转业渔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市财政统筹用于民生的公共服务支出达3.85亿元,增长25.4%,全年发放各类低保金、生活补助金1900万元,投入1000多万元开展助学、助医、助残、助困等扶贫济困活动,十大类4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按计划实施。2010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5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66元,位居全省县(市、区)第4位;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967元,位居全省县(市、区)第7位。这些措施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好处。
面对“十二五”的发展使命,我们将按照福建省委提出的要求,从思想观念上、用人机制上、组织发动上,全方位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继续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干部的心态引导到事业发展上来,进一步增强狠抓落实、善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推动长乐在科学发展中实现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新途径、新方式,努力把长乐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发展活力之城、滨海生态之城、和谐宜居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