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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11.2%

本报北京5月14日讯 记者齐慧报道:国家能源局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全社会用电量3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比3月份增速降低2.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1%,继续强劲增长。

分省来看,有16个省份的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增速最快的是新疆34.8%。目前华东缺电大省浙江、江苏的用电量同比增速分别为7.3%和11.3%,较3月的同比和环比都有所回落,从季节性看是正常的,4月本是传统淡季。西部省份同比增速上升较快,如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分别达到22.3%,17.5%,18.1%和34.8%,有的省份用电绝对量比3月还高,显示西部经济增长强劲。中部省份增速与3月大体相当,传统工业行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持续发力,对用电增长贡献较大。

数据还显示,1-4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46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分类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79亿千瓦时,增长3.2%;第二产业10895亿千瓦时,增长12.1%;第三产业1615亿千瓦时,增长15%;城乡居民生活1886亿千瓦时,增长13.2%。第二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走强。

1-4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530小时,同比增加21小时。其中水电设备806小时,增加82小时;火电设备1734小时,增加20小时。

1-4月,全国正式投产的电源新增生产能力1885万千瓦,其中水电212万千瓦,火电134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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