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5日讯 记者黄晓芳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下达〈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比去年略有增加,并指明优先安排民生建设用地,鼓励地方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除预留必要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外,应将各省(区、市)的计划指标分解到市、县。
《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011年国家只预留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指标,其余计划指标全部下达地方。
此外,优先安排民生建设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实施计划指标单列,保障基础设施、抗灾救灾等用地,严禁向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供地。
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允许依法调整使用。落实计划分级管理制度,下达各省(区、市)的计划指标除预留必要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指标外,其余计划指标应分解下达到市、县。并严格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