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新伟报道:近年来,地处珠江上游的贵州省将石漠化治理与珠江防护林工程相结合,加强工程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去年底,该省珠江防护林二期工程累计完成造林任务381.5万亩,占规划总数的38.7%。
作为我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之一,1996年国家林业局正式试点启动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贵州省的盘县、望谟县和罗甸县成为第一批试点县,标志着贵州省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启动。15年来,国家先后在贵州省黔西南、黔南、黔东南、安顺、六盘水等5个市(州、地)的18个县(市)及黄果树风景区、茂兰自然保护区、巧马林场、普晴林场等共23个建设单位实施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各工程项目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工程评分标准等。2001年12月,贵州省成立了林业生态工程监理中心并派驻工程监理人员,从苗木质量到工程施工,每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
在建设珠江防护林工程过程中,该省注重与石漠化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推行与生态经济相结合的工程治理模式。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尽可能选择适宜的经济树种,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果林、薪炭林,探索林竹、林药、林果、林草、林菜、林草畜结合等多种经营模式,增加了农民收入。经过多年的探索,贵州省已成功总结出珠江防护林岩溶地区半石山生态经济型模式、岩溶地区半石山生态型用材林治理模式、金银花治理模式等,这些模式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贵州省还将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十大工程建设,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营造林面积350万亩,力争使森林覆盖率超过45%,巩固珠江上游生态屏障。